修行之人追求天道,淡泊名利,清心寡欲,吸取天地日月之精华故可以不吃不喝,闭关个数年都不足为奇,也不会如凡人般执着于权利和财富。
但只要有追求,就会有冲突,洪荒之中,每时每刻都有无数修士陨落。或因冒险而死于凶恶禁地,或因怀璧有罪而遭他人暗算,数不胜数。
洪荒之中,强者为尊,杀人和被杀都是家常便饭,甚至连理由都可以不需要。
顾仁穿越过来这些时日,大多都是自己修炼或是狩猎妖兽,与人斗法搏命的事做得反而少一些,今日在竞技场那一场与石黑虎的战斗算是他为数不多的实战之一了。
作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地球穿越过来的文明三好年轻人,顾仁的为人处世仍然属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类型,更不会因为一言不合就与人动手,但今天他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洪荒的社会人。
凌雨和狼士奇最后打了个两败俱伤,凌雨被狼士奇扯断了一只手,而狼士奇的胸骨被凌雨震碎,身体都被打穿,但凌雨手下留情,避开了要害,二人服下丹药后,运转了数个周天,只消半日,变都好了个七七八八。
不愧是狼族部落的族长儿子和仙音城的城主公子,两个大户人家的腰包就是厚实,疗伤圣药也是不缺。
最为神奇的是,凌雨运转功法,身上的法则符文盘旋而出,断掉的左手竟发出回应,在法则符文的包裹下重新续上,可谓是强悍,要知道肉体再生是天仙境界才能掌握的神通。
顾仁和凌雨从竞技场出来的时候已经入夜了,但大街上一就熙熙攘攘有不少人,叫卖灵草灵药的,找人组队寻宝的,什么人都有。而狼士奇已经站在街口等着他们了。
“凌小子,你为何不杀我?”狼士奇的嗓门低沉。
“我为何要杀你?”凌雨笑着反问。
“这?我的兽丹和狼牙对你们人族修士都是大补之物啊?你居然看不上?”狼士奇依旧不解。
凌雨眼睛微微一眯,轻哼一声,“狼士奇,你是觉得你这整个人,还比不上你那没有灵魂的獠牙和兽丹?”
顾仁听了,对凌雨的好感大幅提升,穿越过来的这些时日,他总觉得修士之间竞争激烈,反倒缺乏了许多人情味儿,凌雨的为人很符合他的三观,或许这也是他同凌雨做朋友的原因吧。
狼士奇终于回忆起来自己最后说的话,他的脸颊居然有些泛红,竟然感到害羞起来,他的内心充满感动,很快,他咬咬牙,拍了拍自己的脸。
顾仁饶有兴致得看着狼士奇,这也是一个挺有趣的汉子,他很好奇狼士奇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来。
狼士奇咬破食指,点在眉心,朗声宣誓道:“我,狼族狼士奇,对狼图腾发誓,愿与人族修士凌雨结为兄弟,狼神在上,今生今世,永不背叛!”
只见狼士奇眉心的鲜血居然发出红光,融入狼士奇的额头,狼士奇的身后一道狼形虚影浮现,虚影仰天长啸,然后消失不见。*